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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大学校友分会工作指导意见

信息来源:校友办 发布时间:2017.5.25


    山西大学校友分会是山西大学校友总会的分支机构,在学校校友工作的深入开展和拓展延伸上发挥了重要作用。近年来,我校各校友分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,在促进学校与校友的交流合作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。为进一步推进各校友分会工作,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山西大学校友会章程的规定,结合我校校友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意见。

    一、总则

    山西大学校友分会是按照一定的地域、行业、院系成立的由我校校友自愿结成的非盈利性社会组织,校友分会应本着“服务校友、服务社会、服务母校”的宗旨,在校友总会的指导下自主开展工作。定期向校友总会汇报工作情况,积极参加校友总会的相关活动,协助完成母校及校友总会安排的有关工作。

    二、校友分会的设立程序

    校友总会鼓励并积极支持未建立校友分会的地区、行业和院系建立校友会组织。成立校友分会的主要程序为:

    1.确定热心校友工作的校友为联络人;

    2.收集汇总本地区、行业、院系校友信息;

    3.联络人与校友总会沟通协商,组织筹备组;

    4.筹备组提出校友分会理事会人选建议名单;

    5.筹备组起草校友分会章程;

    6.理事会人选建议名单和章程报校友总会审议并批复;

    7.召开成立大会,正式成立校友分会,选举产生领导机构。

    三、校友分会的组织与管理

    1.校友分会应根据章程及有关规定,制定适合本分会实际情况的规章制度,并报校友总会备案,接受校友总会的指导和监督;

    2.各校友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校友代表大会,大会应每年召开一次,向校友汇报工作,研究通过机构设置及组成人员等重大事宜;

    3.各校友分会设立理事会作为日常议事机构,理事会由分会校友代表大会选举产生,由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副秘书长以及理事组成,可设名誉会长或顾问,理事会成员构成应充分考虑不同专业、不同行业、不同年龄的校友代表;

    4.各校友分会应当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,对有关经费进行规范管理,各校友分会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收取会费,会费标准及使用管理办法应当经分会校友代表大会审批通过。

    四、校友分会的工作职责

    1.积极联络校友,收集、反映校友心声和意愿,凝聚广大校友的爱校热情;

    2.定期召开分会理事会会议或会长、秘书长会议,商讨研究分会工作,并定期向校友总会报送工作动态和工作总结;

    3.收集整理校友信息,创建分会信息数据库或校友通讯录,及时向校友总会报送校友信息;

    4.建立微信、QQ等校友信息交流平台,向校友及时发布母校相关信息以及校友工作动态;

    5.定期召开校友迎新会,补充新鲜血液,帮助新校友尽快适应环境,调动新校友参与校友活动的积极性;

    6.挖掘、关注优秀校友,做好校友先进事迹的宣传工作;

    7.动员校友积极向《山大校友》杂志供稿;

    8.征集校友著作,充实校友著作陈列室;

    9.组织校友参加学校校友代表大会及其他活动;

    10.鼓励校友捐资助教,帮助母校筹措办学经费,协助校友总会组织校友捐赠工作;

    11.积极回馈校友,与校友总会配合,在升学入学、就业指导、校园便利、产学研交流等方面为校友提供服务

    12.开发校友资源,寻求校友对母校发展建设的支持,促进母校与所在地区、行业的多方面交流;

    13.开展其他有利于凝聚广大校友和促进母校发展的活动。

    五、附则

    1.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;

    2.本意见的解释权属于山西大学校友总会。

 

山西大学校友会

二〇一七年五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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